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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赔委托。 2024年4月26日晚,天宜上佳公告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《关于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、杨铠璘、章丽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,经查,天宜上佳公司于2024年3月8日知悉,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已对公司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吴佩芳实施留置。天宜上佳公司直至2024年3月15日发布公告披露上述事项,信息披露不及时。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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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:02:04